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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误读的“孟德斯鸠定律”

酷哥 李强好书伴读 2021-04-15
孟德斯鸠(1689年1月18日-1755年2月10日)
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

被误读的“孟德斯鸠定律”
文:酷哥  编:李强

1689年1月18日,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诞生。在“法国启蒙运动三剑客”之中,我们最了解的是宣扬“主权在民”的卢梭,而为建立“普遍价值”体系做出巨大贡献的孟德斯鸠,国人对其思想却知之不详。谨以此文,致敬这位自由主义的启蒙大师。

老子说,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,道出了大国治理的不易。因此,强大的国家一定有强大的原因,根据现代国家学说的要义,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。

作为现代国家学说的奠基人、法国启蒙运动三剑客之一,孟德斯鸠的理论,尤其是分权与法治,对18世纪西方国家的思想解放与政治体制运动,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。

孟德斯鸠生平的同时期,正是大清的康雍乾“盛世”。倘若这三位中国的“明君”也听到了孟德斯鸠的理论,估计会毫不留情地把他拉黑,甚至还有可能投诉。

因为,孟德斯鸠有一个著名的理论,被后世称为“孟德斯鸠定律”,所有看明白这个定律的皇帝,估计都会崩溃。

▌“伴君如伴虎”
其实是一种古老的原则

孟德斯鸠认为,大清是个地道的专制国家,且毫无改变之心:“人们曾想使法律与专制并行,但任何东西和专制联系起来,便失掉了力量。大清的专制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,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,但事实上,它用锁链武装了自己,变得更为凶暴。”

什么叫专制国家?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类:共和、君主、专制,“在共和政体,人民整体或部分拥有主权;在君主政体,只有一个人统治,但依据确定的法律;在专制政体,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统治一切,既没有法律,也没有规则。”

政体不同,统治原则自然也不相同:共和制的原则是美德——人们要有对国家的热爱,要有为公共利益献身的精神,如果没有美德,共和政体就无法维系。

君主制的原则是荣宠。因为,“君主政体意味着地位优越、门庭显赫,乃至高贵的出身。荣宠的性质是索求优遇和赏赐,所以能在君主政体中占一席之地。”

专制的原则是恐惧。孟德斯鸠说,“人们越是心存恐惧,这个政体就越完善。”因为,“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权力全部转交给受委托的那些人,自认为不同凡响的人有可能造反,因此,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。”

古装剧常讲“天威莫测”“伴君如伴虎”,在专断的权力面前,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行为会引起什么反应——专制权力就是靠这种不可预期,达到有效的控制,如果可预期,它就完蛋了。因此,专制国家必然要求和产生一种极端服从,“人如同牲畜一样,只有本能、服从和惩罚,自然情感完全不起作用。”

大清上朝图:大臣们活在恐惧之中

▌孟德斯鸠定律

“不同的政体,和国家规模直接相关。共和制只在小国才能生存,中等规模国家更适合君主制,而大国只有专制才能维持。”

这就是孟德斯鸠定律。

肯定会有很多人反对。因为,美国既是共和制,也是大国。

但康雍乾听了肯定很受用。倘若只听到这里就转身,他们也许会把孟德斯鸠塑成神像,供在孔子旁边。

不过,孟德斯鸠还有后话——应该是让皇帝们很心塞的话。

“孟德斯鸠定律”首先基于,大国“倘若不实行极端的奴役,就会形成自然条件难以承受的割据局面”,并且,大国必然积聚大量财富,引起更多人的觊觎,埋伏更多的战争机会,“因而温和精神式微,而在小国,公共利益更为直观,更为人所知,更贴近每一个公民,公权滥用则不那么普遍,因而也不那么容易受到保护。”

孟德斯鸠是在为大国专制背书吗?当然不是。作为法国人当中少见的古典自由主义者,他的温和渐进理性更像英国的柏克,而和法国本土的激进性格形同陌路。他对英国政治的推崇,从以下两句话中可见一斑:

“在英国,一个第二天就将被绞死的人,也比欧洲其他国家的任何一位公民更自由。”

“英国是最自由的国家,国王无权伤害任何人,因为国王的权力受一项文件的限制。”

如此阐释自由,怎么可能为大清皇帝背书?孟德斯鸠不同于我们所知的很多思想家,他的职业历练非常丰富,是最早进入司法政治运作体系的著名学者。

纵观一生,他都是从亲身经历和细致观察中提炼问题、寻求答案,其最大特点就是富有极强的经验感,这是古典自由主义者(保守主义者)的共同特质,而保守主义是保守自由的主义。

事实上,孟德斯鸠随后就唱起了专制的挽歌:“如果它太小,它会被外国武力所摧毁;如果它太大,它会被自己内部的恶习所摧毁。”

为什么一定会被摧毁?孟德斯鸠说:“有权力的人会使用权力,一直遇到界限为止。”界限,是指民众的忍受极限,当权力欲极度高炽,天花板必会出现。至此,孟德斯鸠给出了他所认为的终极答案:

“人类最终不得不永远生活在一人统治的政府之下(君主制)——假如,他们不能设计一种宪法,使其同时具有共和政体的所有内部优势,和君主政体的外部力量。”

这是什么?这就是美国的联邦制。


很多人认为孟德斯鸠的最大贡献是分权制衡,但联邦制其实并非美国立宪者的独创,是孟德斯鸠的《论法的精神》,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可以转换为现实的灵感。孟德斯鸠去世32年之后,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》获得批准,根据这部宪法,美国成为由各主权州组成的联邦国家。


1787年,华盛顿主持制宪会议

制定了沿用至今的美国宪法


孟德斯鸠的构想之所以能这么快实现,是因为他非常清楚,帝国的基本特征和必然趋势。


▌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国家

孟德斯鸠的理论提出不久,就受到来自东方的挑战。很多来华的传教士把大清夸成了花,并认为其治国原则融恐惧、荣宠和美德为一体。多么完美!

但孟德斯鸠断然否定。他认为大清根本不具有美德和荣宠,只有“一以贯之的暴政”和“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人性摧残”,传教士们是为表面秩序所蒙蔽,实际上,大清完全是以恐惧为原则的专制国家。

什么样的“表面秩序”?孟德斯鸠抛出一个词:普遍精神,即在各种因素作用下,一个民族“受气候、宗教、法律、政体准则、风俗、仪表等许多因素的统治,由此形成了普遍精神。

但对各民族来说,总会有一种力量更大:“野蛮人只受自然和气候的支配,日本人受暴虐法律的支配,风俗为斯巴达定了基调,政体准则为罗马定了基调,中国人则受仪表的支配。”

何为仪表?“法律不曾、不能,也不意图确立的习惯行为。”如果说法律着眼于“公民”行为,仪表关注的则是“人”的行为。大清的政治教化工具是什么?传统的礼教——“三纲五常”“仁义礼智信”,等等。

因此,民众所受的礼教熏陶,从娘胎里就碾压了法律的教育,是一种对“人”而不是对“公民”的培养,其核心是一套复杂的礼仪规则。孟德斯鸠认为,中国古代统治者之所以能够两千多年来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”,这套礼仪功不可没。

“二十四孝”之“孝闻天下”
尽管屡遭迫害,舜仍对父母孝敬如初

然而,这是帝制的安定,却非朝代的太平。来自治家理念的礼,从一开始就与“官长和属下””皇帝和臣民”挂上了钩。

由此,动物般的本能服从,开始压倒对父辈的孝敬、对妻儿的疼爱等自然情感,因为专制政体的教育,就是要降低人的心智——把国视为放大了若干倍的家,这种逻辑首先就是错误的。

但就是这套礼仪,构成了大清的普遍精神,帮助皇帝实现着他的梦。比如,削弱父亲的权威,等于削弱对官长的敬重,继续放大就等于对皇帝不敬。这可是砍头的罪过。

因此,儿媳每天早晨是否去问候婆婆,本身当然无关紧要,可正是这种感情延续着大清的普遍精神,很多时候,道德大棒的力量甚至超过真正的棍子,当全社会都对一个“不孝”儿媳口诛笔伐时,我们会明白,所谓礼仪,没有一件不是在为帝国服务!

孟德斯鸠没有来过清朝,但他对清朝的认识,超过多数西方学者。他的一个重要洞见是:礼教对人的捆绑与腐蚀,与法律下人与人的理性结合,存在天壤之别。礼教养成的感情,而非法律约束的意志,就是大清子民的普遍精神,也就是“中华帝国的统治精神”。

真正的自由,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由;大清的“自由”,则是受“道德”保障的自由——你需要听话、懂事,而不是具备独立思想和叛逆思维。表面看来,家家户户“尊老爱幼”,但一切都在三纲五常的前提下。倘有“忤逆”,父亲打死儿子,皇帝杖毙大臣,这样的悲剧常常发生。

说到底,专制的根本特征就是法律的缺失:“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,既无法律又无规则,全由他的个人意志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。”

然而,两千多年来,“民众的忍受极限”时常被撞击,政体却从来都固若金汤,偶尔只是城头变幻了大王旗。无论它是一种特色,还是一种宿命,它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?

孟德斯鸠说:自古至今,之所以大多数民族屈从于专制政体,原因是,创立一个“宽和政府”,需要整合并调控各种力量,这是“一项立法的杰作”。

它自然是一项杰作。换言之,与其说专制政体适于东方人的国民性,不如说它是立法失败的结果。比如,貌似并不复杂的分权制衡,为何在民主国家印度总是枝蔓横生?作为孟德斯鸠定律的超级样板,美国的繁荣富庶让无数人羡慕,尽管多年来美国提供了颇多经验,但有哪个国家“复制”成功了?

水到,渠成。凡变化来临之前,都必有微观的集体演化。对一国、一民族来说,一种新的普遍精神能否逐渐养成,至关重要。就像大地干渴,需要的是雨露浸润,再大的惊雷也没用。

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惊雷,孟德斯鸠的《论法的精神》,就是绵延不绝的雨露。我们需要它,不是因为政治的诱惑,实在是我们自身生活的召唤。与其他很多思想类经典最大的不同,这是一部所有人都需要了解的书。

为此,李强好书伴读诚意为您推荐孟德斯鸠《论法的精神》。阅读本书一点不会感到乏味,它充满了智慧,但却通俗易懂,书中时不时跳出来的格言,在当代仍然熠熠闪光。识别下方二维码,即可一键收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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